2022年惠州博罗县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发表时间:2022-05-17 09:55 一、项目申报条件 1.申报单位应当为在博罗县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,诚信守法经营,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;项目实施地须在博罗县辖区内。 2.项目符合国家和省、市、县的产业政策、节能循环经济工作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和程序。 3.项目单位近3年以来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;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(配套项目除外)、多头申报。 4.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(广东惠州)网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(申报日期截止前已修复的除外。 5.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已经实施完成且完工期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 6.列入县以上(含)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节能考核等级必须为“基本完成”以上。 二、项目扶持力度 采取奖励方式支持,按年节能量300元/吨标准煤(含300元/吨标准煤)以上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,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。每家企业限报1个此类项目。 |